楼主: MISS迷失MISS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等级突破】相关疑问收集贴

[复制链接]

218

帖子

774

威望

2240

金豆

LV.4

Rank: 4

积分
527
21#
发表于 2016-10-21 23:26: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ISS迷失MISS 发表于 2016-10-21 17:31
我也很想招募合适的游戏版主,但是之前发布的招募贴来看,来应聘版主的都是1级2级号或者已经长期不上论坛 ...

说得倒是轻松,这万一提了一个积极出谋划策封暴击挂的版主又怎么办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帖子

3

威望

8

金豆

LV.1

Rank: 1

积分
2
22#
发表于 2016-10-22 13:09:5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下 195转196转的号 不使用转灵丹要4万亿左右经验才能到200转 这得花10年时间 如果用转灵丹 就是35倍 3至4个月 前面不花钱游戏中的东西基本上差一倍左右 现在差35倍 这算不算离谱 是不是强制花钱  不花钱就等10年后200转200吧 200以后的不清楚 毛估估不花钱的估计要100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6-10-22 14:53:36 | 只看该作者
破碎群岛 发表于 2016-10-22 13:09
我想问下 195转196转的号 不使用转灵丹要4万亿左右经验才能到200转 这得花10年时间 如果用转灵丹 就是35倍  ...

兄弟你果然是明白人呵呵
方明哥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8

帖子

774

威望

2240

金豆

LV.4

Rank: 4

积分
527
24#
发表于 2016-10-22 21:04: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破碎群岛 发表于 2016-10-22 13:09
我想问下 195转196转的号 不使用转灵丹要4万亿左右经验才能到200转 这得花10年时间 如果用转灵丹 就是35倍  ...

那要是练小号又如何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帖子

73

威望

224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40
25#
发表于 2016-10-23 12:17:0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剑侠这个活动能够成功 半年后剑侠将会超越魔兽 超越剑灵的存在 届时 雷军将是和马云 王健林一样成为全球前20富豪  目前的剑侠进入了恶性循环 因为赚的钱不多 所以负责的人总想方设法圈钱 应付今年的业绩 今年过关了 明年的事明年再说 说不定明年不在金山干了 每个负责剑侠这块的基本上是这么作法 圈钱的作法肯定人气地越来越小 人气越来越小 肯定就越圈不到钱 最后结果大家也知道  这次等级突破是个大转鸡  每个人转灵花费2000人民币 7000万玩家 将是1400亿人民币收入 从此后 剑侠将是全球最知明的游戏 剑侠能做这么好 金山也会花大力气大心思大力气在剑侠里面  到时人气肯定会越来越高 祝剑侠越来越好 为这个活动的册划人点7000万个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6-10-23 18:33:49 | 只看该作者
0o囍o0 发表于 2016-10-23 12:17
希望剑侠这个活动能够成功 半年后剑侠将会超越魔兽 超越剑灵的存在 届时 雷军将是和马云 王健林一样成为全 ...

双喜美眉你真能吹哈哈
方明哥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帖子

213

威望

512

金豆

LV.2

Rank: 2

积分
164
27#
发表于 2016-10-23 22:55:33 | 只看该作者

都是死人!记得很久以前有个叫什么情伤的民版哪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6-10-24 11:20:18 | 只看该作者
翠烟小公主 发表于 2016-10-23 22:55
都是死人!记得很久以前有个叫什么情伤的民版哪去了?

截图前面四位以前经常出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54

帖子

9112

威望

1万

金豆

LV.9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727

剑「侠」情缘

29#
发表于 2016-11-9 00:2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突破后技能的新数据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6-11-10 12:43:43 | 只看该作者
突破以后,站3个小时,野外打怪,50点活跃,闯关,烟蒂都没有经验。
有经验的就是木人1.2E,淮河2E(吃黄蛋4E),磨石,大小果子,还有砸蛋。本人现在已经退出江湖,每天就挂3个小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剑侠情缘网络版  

Powered by Discuz! X3.1

Copyright © 2014 Kingsoft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金山软件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论坛导航